如何预防和避免未成年人犯罪呢?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4-15 10:59) 点击:299 |
如何预防和避免未成年人犯罪呢? 犯罪低龄化的趋势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所带来的对青少年本身及对社会的危害和严重后果也有目共睹,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那么,我们应如何预防和避免未成年人犯罪呢? 第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是未成年人生活实践的大课堂,良好的社会风气仅是未成年人生活的周边环境,应从质的内层因素会同学校、家庭及有关单位确立未成年人的社会教育格局。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出淤泥而不染”对于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的孩子来说是不可能的。青少年犯罪往往是由于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被流氓团伙、教唆犯唆使胁迫、引诱造成的;有些违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诱发他们违法犯罪。由此可见,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十分有利的,这就要求全社会共同承担其责任,搞好社会综合治理,持之以恒地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对那些教唆、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法分子坚决严惩不贷;政法机关、文化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文化领域的管理,坚决查禁宣传暴力、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和非法刊物;要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要大力宣传、弘扬爱国主义,用爱国主义思想占领文化教育阵地;要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燃起他们重新生活的热情。 第二、学校应当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学校直接承担着未成年人培养教育工作,在系统的规范性义务教育基础上,从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角度出发,认真制订出未成年人素质教育规划。学校要减负,是指减轻学生过重的学生负担,但思想品德教育不能放松,培养青少年高尚情操和品德的工作应当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要循循善诱,运用科学的方法。有些学校老师在学生犯错时,对他们进行体罚,这将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的影响。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从娃娃抓起,要采取学校开办法制课或讲座等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学校不仅要有好的教育质量,还要有好的校风,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而多数学校在这方面教学力度不够,形式主义突出。因此,在未成年人的教育上要有一种新型的符合历史进程的素质教育环境,要按“四有”育人的要求,除了要对未成年人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外,更为重要的是绝不能放松对他们的思想品质教育及法制教育,在抓好文化基础教育的同时,一定要把法制、理想、道德等贯穿于义务教育的始终。 第三、家庭应当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求职观。 家庭对未成年人负有直接教育的责任。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应用良好的品行和正确的方法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氛围,建立与学校、社会教育相配套的家庭教育规划。从近年来,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恶性案件情况看,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父母不切实际的“望子成龙”的想法,“逼子成龙”的做法。在于我们过去注重的是应试教育,而不是素质教育。“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每个人干一行,爱一行,就能出成绩,对社会作贡献。要让爱岗敬业成为一种社会风气。 第四、未成年人应当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的根本看法。在一定意义上讲,它是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总开关。一个人的人生观一经形成,就会成为指导和支配人的思想行为的动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是成长的需要。我国著名的作家柳青说过:“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那么几步,特别是人年轻的时候。”只要树立人生观,不论人生道路上遇到什么样的岔道口,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而不迷失方向。由此可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是十分重要的,未成年人应当初步懂得人为什么活着和应当怎样做人的道理,处理好个人和社会的关系,端正对人生的态度,明确人生的方向,为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奠定基础。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国青少年应当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为振兴中华实现四化多做贡献。 总之,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应密切配合,衔接着好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要用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正确的方法引导孩子,及时矫治他们的不良行为。由此形成对未成年人的多维教育空间,以确保其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