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4-15 11:00) 点击:307 |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简介:王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专业,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超强的责任心。自执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代理多起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几年的执业磨练,在刑事、民商事以及金融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擅长法律领域: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遗嘱继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电话:13293039849 qq:1643117911 犯罪低龄化是当今世界各国一大突出问题。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2-3岁,13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这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 近年来,我国对青少年的教育成长极为重视。社会各界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研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然而犯罪低龄化的趋势仍未有明显的遏制,如在1997年福建龙岩市审判的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相当突出,三年中被依法审判的未成年人共516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8%,是八十年代初该市未成年人犯罪所占的比例的2倍多。从犯罪的性质分析看:516人中,侵财犯罪396人,占76.7%;故意杀人6人,占1.2%;故意伤害23人,占4.5%;强奸犯罪13人,占2.5%;寻衅滋事32人,占6.2%;其他46人。从犯罪成员的结构分析:516人中,文盲2人,占0.4%;小学116人,占22.5%;初中380人,占73.6%;高中以上的18人,占3.5%。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 未成年人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其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的因素,又有其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成长的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一、社会因素。 在调研中发现,因受到各种社会因素影响而造成青少年犯罪的比例竟高达81%,这其中又包括多种成因。首先是由于受不良影视宣传品、黄色书刊的影响,使一些未成年人的性心理意识过早成熟,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516名未成年人犯中,有13人因强奸、奸淫幼女而受刑法处罚,而这13人的犯罪原因如出一辙,均因看了黄色录像、书刊而走进监狱。这是一个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多年来,我国政府组织全社会坚持不懈地打击色情犯罪活动,但屡禁不止得黄毒蔓延,已形成社会文化领域的一股凶猛暗流,正在肆意地吞噬着一代又一代人,成了与我们争夺下一代得非法抗衡势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视国家法律于不顾,大肆进行贩黄犯罪活动。未成年人由于思想防线脆弱,受不法言行利诱,好奇的心理与社会各类因素交织在一起,断送了自己的花季年华。 其次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环境变得日益复杂,不良习性、腐朽的生活方式等给青少年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使一些未成年人产生对物质生活的过度追求,消费标准严重超出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他们为了满足其物质欲望,便将手伸向社会。如:一名年仅17岁的孩子,小学辍学后流浪于社会,他一味追求物质享受因家庭无法满足其欲望,便连续盗窃作案,共达44起,被判处重刑。 第二、学校因素。 孩子的知识基础在学校。学校的教育和引导不得法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在犯罪的516个未成年人中,在校生73人,占14.7%。他们的犯罪原因反映出:学校只注重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授,忽视对学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的培养,缺乏系统的法律、德育教育,管不了的搁一边。学校管理存在漏洞,对“差等生”缺乏有效的教育手段。许多在校生“身在曹营心在汉”,用上学的幌子掩饰其真正的生活玄机;也有的由于受不了学校的严格管理,萌生变态抗衡的心理,破罐子破摔。如冷某等7人均系在校初中部学生,深感读书没有社会生活有意思,经常逃课、旷课、不守纪律,学校管不了,最终因抢劫犯罪而被捕。 第三、家庭因素。 孩子的人生起点是家庭。家庭因素仍是未成年人得不到健康成长的一大因素。在快速发展的经济浪潮的冲击下,许多家长全力经商,长年累月地摆弄生意经,对下一代的成长漠不关心,把责任推向学校,不了解孩子的在校情况。孩子只能在无助的家庭环境中挣扎。有些家长在孩子犯有过错时,动辄对他们进行惩罚,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的影响。另外,家庭矛盾、父母婚姻的裂变、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永远抹不去阴影。失去父母之爱的孩子,失去了家庭经济支柱,得不到社不会的关心,进而被人利诱走上犯罪道路。在516个未成年人犯中,因家庭因素走向犯罪道路的有71人,占13.7%。 第四、个人因素。 由于未成年人世界观尚未定型可塑性强,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模仿力,自控能力较弱易受诱惑,逆反心理强,情绪偏激,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薄弱,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受到一些影视、书刊的不良影响,主观意识强烈,畸形心理突出,讲江湖义气,求肝胆相照;有的“社会自强”心理十足,生活圈唯我独尊,容不得他人的闲言碎语,行事不计后果,动辄杀人。年仅15岁的钟某,因不满旁人的讥笑,竟用不棒将对方打伤,并残忍地将其仍入水中溺死。 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属于共同犯罪,有的甚至组成了犯罪集团,这是不容忽视的一种现象。一些未成年人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这些人很容易拉帮结派,形成社会底层的小暗流,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在516个未成年犯中,共同犯罪的有288人,占55.8%。严某等6人,有的早年失学,有的在校滥竽充数,因有着共同的私欲,结伙作案多次,盗窃金额3.4万余元。实行按“功”行赏,俨然一副江湖作风。另有卢某等6人,在短时间内就连续抢劫作案6起。 |